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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的日子越来越近 - [随感]
200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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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上午 毕业典礼
6月22日下午-23日 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6月22日 14:30-17:30,6月23日 8:00-17:30)
6月25日-7月6日毕业生档案材料归档、寄发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缓发就业报到证:1. 档案材料不齐全者;
2. 未经毕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3. 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者;
4. 非应届毕业生申请提前毕业,但审批手续尚未办理完毕者;
5. 离校手续未办理完毕者;
6. 在择业或离校过程中有不良表现者;
7. 未交清学费、住宿费,未归还学校绿色通道借款或未还清学校医疗费等垫付款者;
8. 有国家助学贷款但未同银行签订还款确认书者。
有上述情况的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系)负责保管,这部分毕业生在办理有关手续后凭盖齐公章的《程序单》到本学院(系)领取就业报到证,学院(系)在发放就业报到证时将《程序单》回收并保管。
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及相关事项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武汉大学2008届普通本科学生离校手续程序单》和《武汉大学2008届研究生离校手续程序单》(以下简称《程序单》)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具体办理方式及程序如下:
1. 各学院(系)于6月19 日集中到教务部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本科毕业生的《程序单》,到研究生院培养处领取毕业研究生的《程序单》。
2. 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0日集中到保卫部各分部领取。凡留校工作或考取武汉大学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需退还进餐卡。
3. 毕业生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学院(系)于6月17日—20日集中到组织部办理;团员组织关系的转出工作由各学院(系)分团委于6月21日之前集中到校团委办理。
4. 《程序单》中其余各项离校手续由毕业生本人按附件二所列的办公地点到有关部门办理,办理时间为6月22日下午—23日。
5. 本科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1日到教务部领取,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1日到招生就业工作处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领取;研究生的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3日分别到研究生院培养处和学位处领取,就业报到证由各学院(系)于6月20日下午到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处领取。
6. 毕业生办理完所有离校手续后,持盖齐公章的《程序单》到所在学院(系)领取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各学院(系)审查《程序单》之后发放毕业证、学位证和就业报到证。
7. 毕业生的《程序单》由所在学院(系)负责收回并保管。
8. 毕业生必须如期办理离校手续并离校,按就业报到证或报到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单位报到。留校工作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毕业生,也要如期办理离校手续,并将个人的行李物品妥善安置,以便暑期学生宿舍的调整和维修(录取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无就业报到证)。毕业生离校车船票,由毕业生本人直接到车船票预售处购买,学校不组织集中购票。毕业生的行李托运由后勤集团学生宿舍与教学楼管理中心(简称宿教中心)负责组织武昌火车站行包房、邮政局、宅急送、物流中心工作人员来校直接办理,地点分别设在:文理学部小操场;工学部老体育馆;信息学部老体育馆;医学部学生宿舍新区、第一临床学院,办理时间从6月22日下午开始。四个行李托运点(第一临床学院除外)的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部负责。毕业生宿舍的公物,一律维持原状,毕业生不得损坏或拆卸。
9.住宿校外公寓的毕业生在离校前须在校外学生公寓管理办公室结清住宿、水电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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